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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甜蜜蜜】

偶爾我會想第一次見到她時羞澀的樣子是最可愛的。想了將近一年,才發現她原來像張曼玉。


回頭看《甜蜜蜜》復刻版,說真的過去類似的劇情無論是像是《北京人在紐約》或小說家哈金《等待》這樣的故事雛形在現在越來越難想像。


《甜蜜蜜》中兩個在異地相識的戀人,因為雷同的背景而互相照顧,他們的愛情不大需要一種被呵護的疼愛,更像是在前現代與現代性交錯中的都會勞工愛情故事。


男主角刻意隱瞞了老家的秘密,而女主角更像是無法割捨一段溫柔中陪同另一半去了紐約...


很難想像在現在的物質生活中還有人可以很瀟灑的割捨積蓄到異地重新開始,也很難理解一個人獨自在外地賺錢省吃儉用,拋開認同感,存在感般的單純把日子過好...


也難怪經典劇情《東京愛情故事》柴門文最初選的演員其實都不是日本人,因為有時候相愛可能就是被建立在一種不實際上;而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都可能是愛情故事的主角。


也只有當你真正笑得甜蜜蜜時,時空也為你而閃光。

2019年10月3日 星期四

【一個陌生女子】


喜歡一個人或許是種原型。


很小的時候,某次父親從地板下翻出一個鐵盒。我好奇的發現裡面裝滿著多封信件跟幾張女生的照片。


照片裡都是同個女生,像極了T台主播葉佳蓉。我白目的問父親這姐姐是誰;只見老爸拿起鐵盒到走廊,在地板點起一把火,口中只說:[都嫁人了,就讓她過去吧。]


年輕的我還不懂當時中年父親的心境。那道火像是跟青春永別,父親對回憶的態度看似前衛也顯得保守,那段感情在父親用消滅的形式下成為回憶。


前陣子整理電腦看到一張舊照片,看到一張跟大學時期認識的外系學姐,但那張照片是出社會幾年後的偶遇合照。


記得那個暑假,還用無名小站的歲月,我的電腦滿滿是她的照片。我跟變態似的跟朋友苦苦哀求,第一次見面才發現她喜歡的不是我。


這不是很意外,但那個青春的年頭,卻耗費了很多努力去追趕自己想像出來的喜歡。


於是在那段歲月中我總是有一搭沒一搭的留著MSN,簡訊。直到當兵新訓放假的某一天成功的約她出來。我騎上摩托車載她去我喜歡的地方,看展、逛了幾間書店、坐下來喝了咖啡、但卻無法真正聊上可以搭上超過五句的話題。最後,我們坐在天母SOGO頂層,看著落地窗的戶外。


我們一句話都沒說...那天的天色很藍、很藍...


事後,我跟朋友說這是個糟糕的聚會,也從朋友那聽到她說我變了。


又一次出社會後約她出來,我總覺得那個晚上在赤峰街的冰冷空氣中雖然什麼也都沒做卻顯得時間在巷弄打烊的燈飾中被凝結了。當然,還有名古屋台所、Approprié...


幾年前收到一封從曼谷收到的無名氏,手繪明信片。上台寫著,來不及了...就這樣出現在我家信箱。


那張照片是幾年前拍的不具印象。時宜事往,她可愛的樣貌停留在那張刻意的黑白照片上。


比起我父親的豪邁,這兒子的感情路顯得晚熟了些。


圖片:網路

2018年2月14日 星期三

【十年之餘】


當突然認真想寫個小故事,有一點貼近現實生活的自己。

故事出現一個喜歡的女生,但一個女生的故事內容似乎單調,絞盡腦汁發現自己的情感世界是從好幾段插曲拼湊而成。

我的畫面想起了好多可愛有氣質的美女,還包括幾次約會才發現喜歡的女生叫我把飯吃完,二人閒逛在天母街頭卻無話可說...

故事像個平行世界,我像是企圖逃回家中躲開與現實有差距的約會。

於是我也這樣的把日子過了十年,我沒有那麼偉大的去耕耘自己,或是像電影男主角一樣很樂觀的把心留給那個女孩子的每一天。

兩年前的暑假收到一封從東南亞寄來的手繪明信片,是有點隨便的畫了一台噗噗車,OS:我要起飛了,來不及了。

明信片就很隨性的出現。然後畫面空蕩的留了不少空白。

直到那個她出現了。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To Rome with Love



看完To Rome with Love你不得不佩服 Woody Allen who 深刻的捕捉情慾的迷戀深處那個埋藏在你內心深處不可見著的傾慕,崇拜,愛慕,傾心的浪漫模樣,Ellen Page的角色正是將那個傾慕肖像完美捕捉。直叫人也好想跟她在一起。

但她仍屬於精神層次的愛,就像你曾經愛的那個遙不可及,最後卻又被現實層次給硬生生的擊落,鏡花一夢,最美最崇高的愛,剎時卻成為玩味一笑卻無法完全彌補的失落。

而曾因夢而交織的......就當作是一場夢吧。


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情溺

從新埔到楊梅方向的上坡路段有間簡陋的早餐店,一樓出租店面,二樓以上是出租給搬家公司的員工宿舍。早餐店有名雇員,我分不清他是雇員還是老闆娘,總而言之,小店就只有三到四位貌似少女會在店內放著MTV頻道,卻怡然親切的女店員。我對那位貌似老闆娘的特別有印象,腳採短筒ALL STAR,窄版牛仔褲,褲管微微上捲,上著暗式鮮豔系夾克,偶爾繫著圍裙,捲髮綁馬尾。 他是個特別的女孩,只跟她聊過一兩次,特別親近,還可以直接坐在清潔老伯旁邊勾肩搭背像個惹人疼愛的媳婦、懂事的小女兒。 行政的工作交接後偶然在媒體看到一張照片,才想起。原來,她像朱茵。

2011年9月19日 星期一

如果女人


這是我跟幾個女子的故事。這是我的love story.

一、女人

前先年我擺脫散漫,閒來無事翻閱書報雜誌,我越來越覺得這種日子挺好;我也翻閱微型網站的照片,那些女子要不是眼神有靈大方,就是俐落乾淨,合宜得非常適切。我叫我朋友亦看,他們看完直稱不錯,不錯,但我仍於心不足,情深似的春風蕩漾。

如果女人,是何許人也?只叫善男子情深相許,如果那一切都是真的,那我們真得相信,有時候男人是半糊塗,半開心,半憂鬱,卻不含任何疑惑地讓女人感動。

如果你是女人,妳無怨無悔地付出青春。妳可以似水,如影,在有形與無形之間,化做物質,成為精神,在乎關乎妳跟他的一切。這是女人經,妳做為女人比我還懂,還有更多能言善道的女聲發言人為妳們說話。諸如:「選擇一個愛妳的男子。」、「妳要如何堅強?」,「哪種男人是妳該選擇的。」

我說女人其實妳們不天真。天真的是男兒,喜歡妳的傻裡傻氣,他們不在乎愛情的多寡,卻糊理糊塗地在桃花沖昏了頭後,直稱自己是有理性的擁有這份愛情。

我的心是悸動的,哪怕今夜的一通電話,翌日相遇的一面,妳問我笑啥?但大多次都在妳面前說與妳無關。

妳隨即就來了。我心想可能不對,妳進入了我真實的世界,不是妳的人太大,而是關乎妳的高、矮、胖、瘦,喜、怒、哀、樂都變得真實。

我一見到妳的頂天立地,猶如胡蘭成對張愛玲的形容:「張愛玲的頂天立地,世界都要起六種震動。」妳另我徬徨的不是妳的傻里傻氣。而是真實的妳,妳的出現讓我的想像,頓時都不合適了。我讀過妳的文字,妳的畫作,妳的靈光攝影,妳在靈魂魅惑的一言一語,都在我屋內有生命力的跳動。我摸索著妳寫的一字一句,從妳文章開始的鋪成,從新聞內容的說明,我聞到妳的喘息,如果妳真沒這衝勁,真不是這樣釋書如命,讓充滿生命的文字娓娓道來,那我真不知道那篇文章與妳的青春歲月有哪些關係。我屏息著呼吸看著妳的畫作,我聞到一絲結合汗水、髮香跟尼古丁的氣息,我看著妳構圖的攝影作影,它是妳的眼,它是妳的靈魂,妳的全部。在深夜當中,只有妳叫我驚艷。

起初我都不好心地對妳失禮,我老實的回答妳的任何問題,也亦步亦趨亦是關心妳的一切,妳的舊愛傷竊,也包括關心妳的生活,關注妳可以讓我繼續崇拜的意義。

後來我們真見面了,我只關孜孜卷卷地聽妳說來說去,妳發現我的糊塗可笑。如果妳喜歡,我還真可以無條件地當妳的知音。妳或許發現我的文靜,或我的心思總是有一股死氣沉著,直到妳我之間缺乏交集讓這段感情無疾而終。

二、男人

我半睡半醒地躺在床沿。我小心翼翼的將口水擦拭,將口氣賭好,好幾次我都不知道這該如何是好,漸漸地,每當我們觸碰到對方,每當我探身到妳身上,妳的肉體讓我迷惘,幾個互動讓我不知所措,但我們依然觸碰對方,隨便的親密舉動,都讓我以為在這故事當中妳是我的女人。一個氣質、賢淑、文靜,大方的小家碧玉。妳渾身的氣味,在我撫摸之後,妳的聲朗‧服裝,還有在自然也不過的互動,儘管我們從不接吻,只求一份親密的疼愛。妳就做妳的事兒,也出現在我該做的事中,直到清晨醒來。

我告知自己,我該試著忘記了。


三、孩子

那時我看妳一絲皺紋都沒有,幾次流連翻轉,直至藉口,分居,逃避,我才發現我是擁有太多愛情的男人。事過境遷,跟許多電影情節演的一樣,我走過了街角,好如哈金的《等待》一款慢長的使命戀曲娓娓道來,而等待反而成為了使命,悠蕩著我們的靈魂。我遇見了純潔,乾淨的靈魂,一個像極妳的肉體,擁有我分身的靈魂,這孩子?難道是?

我們互看了眼,我在窗內窺視著你。轉身怒視那不可告人卻潛藏多年的秘密。

這是我該的責任。而妳無悔付出的青春,像是天真。還是帶點私情的陌生季盼?




如果女人,在那些人說都懂得妳之後,誰可曾為妳的故事感動?






圖片:Ellen Page

2011年7月26日 星期二

偷情的賊


一段感情的終止如果是精神的毀滅,那緊接而來的舊物歸還其實就是人用物質的形式來毀滅精神,以往的相愛熱戀那最靈魂層次,不可言喻的愛,就在愛情結束後從精神化為可見的物質。而這段感情像是被偷取的青春,即便歸還,但,那不可見的一切卻非常殘忍的將這段記憶留下。


圖片來源:
http://jeannie2278.pixnet.net/blog/post/14085689

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曾經沉溺的....



現在的心情不適合看馬家輝,記得兩個月前起床翻,旅行閱,睡前還不忘瞧他一眼,媚艷暗影的,有夠文藝,談到愛情也不乏經世的警語。那時的愛很濃,我的愛又不乏費洛蒙的需求,有感性,既生活,滿足、佔有、婚姻、家庭、兒女、一切煩惱妄想,參透迷惑與薰心之愛慕情仇。馬家輝的書像是一本型男與成功感性男子的速成筆記,讓經驗匱乏者有話可說。但現在我沒有愛情了,還是將他蓋上吧,免得浪費了。

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愛的符號


在那沒有圖畫,文字,電影,更沒有任何符號可以象徵或形容你對異性的情感愛慾的原始社會。男女之間的相處,倚賴著動物本能,擁抱、嬉鬧、夫妻間調戲、打獵分工,家庭生活與愛情之間在我們眼中倚賴著更自然的互存關係。

相較於現代的文明社會,這種缺少安全感的急需信任,需要對方說些什麼,表示一種溫暖,表示一種需要被在意的在意。愛情歌曲許多,電影告訴我們的故事也很多,從朋友身上聽來的,自己痛苦來的感情故事更多。可以形容愛情的符號花樣百出,也因人而異,甜言蜜語的討聲歡心,兩小無猜笑的甜蜜也大有人在。好些人不需要這種物化的精神糧食,在一起只需要一種信賴,一言一行,一句一笑都是默契,雙方懂了自然可以在一起。

相愛是種動物本能,雌雄也個有自己的招數,如果在一起是種自然,那身體緊密的靠在一起,擁抱,撒嬌,感受體溫,味道,溫存也便是在自然不過的事情。話說回來,如果哪一天你被對方問:「到底愛上我身體哪一點?」對我而言最快的方式,先輕輕地將雙手環繞她的腰部,摸著那吋柔軟,接著將頭靠在她的腹部,那是女人面積對大,最不被男性在意,但也是女性很在意的部位,感受她的溫度,她的偉大她的柔軟,對我而言這是女生最可愛的地方,接著將手繼續從她的腰際往上撫摸,直到她的肩膀,你不需要說什麼,儘管抱著,讓她知道就算她想像自己肩膀在寬,在大隻,但在你的懷中她依然可以小鳥依人,你盡情的給她這種溫暖,接著看著她的雙眼,那是最吸引你的地方,接著,告訴她:「我愛上妳的就是這份永遠享受不完的感覺。」漸漸地你也需要再說些什麼,只感受到對方一陣歡心雷動,心臟許多撲通,下半身自然地無力靠攏,一切就自然地發生了。

這樣地愛情是如此的巧妙,也不需要任何符號去詮釋。如果我真有愛人,這樣的互動在自然不過,可惜的是我不是愛情專家,也沒女朋友,對於愛情,當然停留在符號的評論階段。

圖片來源:電影《巴黎的最後探戈》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給靜芸

芸芸眾生不知道的云云種種,恰恰眾生不知道的甜甜美美,可人靜麗,綺麗綺麗,綺麗而嬌的美麗,美麗而綺麗的綺麗,綺麗而華麗的華麗,華麗而亮麗的亮麗,長不大的綺麗,嬌嬌滴滴,絢麗美麗,甜甜靜靜嬌氣的嬌氣,嬌氣憐麗的憐麗,憐麗美麗的美麗,歷歷幕幕光鮮亮麗的亮麗,好像華麗,可以綺麗,可以美麗又惹人疼惜的憐麗,是個亮麗,永遠閃耀像花朵般地亭亭玉立。-張靜芸

符號化的她


我們生活在語言,觀念與意義的圖像中,每字,每句,每個動作,不同的認識都有相關聯的對象。作為社會化的人在最初的認識上得經過訓練,才能跟許多意義建立起一種聯繫。維根斯坦比喻這是種“語言遊戲”在許多互動交織而承認識。但遊戲不是一層不變的,我們給事物定了義,命了名,但時常我們仍是會猜錯,搞錯意義,因為人會變,人也不是一層不變的理性載體;但人最怕的是不認識自己,換言之,有時候理性也是被包裝的,被許多價值體系給賦予她嬌作的生命,在這話語體系內,她是完美,她是女王,她的成為了標籤,友情掌握了她,她也成為了一層不變符號,但人如果到這種階段,也可以宣告她的美已死,死在一個胡同,死在一個象徵體系內,跳的好,轉的漂亮,但最後大家都猜錯了。因為不知道自己缺點的她,最終意味者她活在跟自己說話,跟自己歡笑的巷弄。這樣遁逃的人生!何苦?
圖片來源:

http://gallery.taipei.gov.tw/lp.asp?ctNode=34176&CtUnit=19157&BaseDSD=10&mp=100051

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女孩的手

女孩的手是少女的靈魂,是女性整體的縮影。它的纖細蘋麗總是在少女懵懵懂懂開始注重自己的外觀後,悄悄地保養、呵護,妝點了起來。女孩不再像小時那般揮拳動武,醒鼻擦袖,不在跟父輩一齊亂用跌打藥膏塗抹,就算被蚊蟲咬傷也會小心地擦拭,不希望手上沾到不屬於少女身上的味道,女孩開始偷用媽媽的保養品,也開始趁著冬夜來臨之前,哄著爸媽會乾,會冷,不希望在冬夜來臨的季節,雙手有任何不滋潤,乾燥或不舒服的感覺。

女孩這樣默默地用心在照顧自己的雙手,恰似她不人為知的內在,總是在最常使用頻率的過程中,不斷地宣示著她的細心, 她的知性,她的嫻熟,以及在自己默默照顧下,光鮮,交揉又美的綺麗。

所以有別於男性粗燥的雙手,揮舞在公事,勞動,敲打鍵盤,握緊方向盤的同時,女孩的手總是可以交揉在不同的細節,輕盈地觸碰手控面板、柔情的挑選衣物,嬌羞的握著心愛的手,又可以因為愛充滿著勇氣摸著那親愛,但又充滿著油垢,黏密的雙頰,但對女孩而言,這黏密的感覺變成甜蜜,女孩雙手的勇氣有時候甚至比少女還更成熟著。而女孩的手或許有力,女孩的手一樣可以動刀動武地,但她的手在氣憤之於揮舞手掌迎面向你的同時,就像少女的眼淚般,痛的不是你的皮,而是觸動著你不願在傷害她的心。

女孩的手恰似如此,也會年長,也會衰老,女孩的手提著重物,女孩的手搓洗著衣物,女孩的手沉進在大大小小瓶瓶罐罐,不同化學成分的洗滌物;女孩的手隨著時間,努力地,溫柔地打理著一切,她能幹地一手抓起褲管,一手抬起兒子頑皮嬉鬧的雙腳又可以細心地給兒子溫暖。

但女孩還是愛著她的手,總在忙碌片刻,從化妝包,梳妝台,拿起一罐護手霜,像是一杯咖啡,像是巧克力,滋潤她疲倦又顯露老態的雙手,掩蓋不斷流逝的少女味,她一樣呵護著自己。所以即使使用的頻繁,但在女孩身上最慢衰老的部位或許就是她的雙手。

但讓男人如痴如醉地還是這雙手,即使知道她會老去,但男人阿,好男人,盡可能地呵護著這份少女的心,在女孩老去之前,她的手依舊如此美好,因為懂得珍惜的人知道,她始終是你心目中最溫柔又最亮麗的也最想呵護的人(手)。

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不愛了


戀愛是這樣的,隨著年記越大越想循規蹈矩之時沒有人喜歡被一段插曲給狙擊的突襲感。你會流著淚跟對方說,「我們本來不必如此」,但緣分跟莫名的相似感又再次喚醒了新的開端,又因為各自的記憶讓這段感情猛摔,畏懼,分離,逃脫、斷裂,陌生形成空白,你不再想她了,記憶停留在她溫暖的乳房,但像摔落在地上的碎片,拾起後卻一點感覺都沒有,接著偶爾哀傷,偶爾覺得甜蜜,回憶像是靈魂般刺穿著你的心防,直到下一個她出現,下一個流逝的開端,直到多年以後你才可能會多麼想念那個她曾經的溫柔,善解,知性,甜美,笑容,讓你陣痛,如癡如醉只想相思一輩子讓你想好好呵護的好女人,原來都是被你用許多的記憶堆砌而成,想辦法撫平,滿足,呵護的愛。情何以堪阿!

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短篇─〈流浪者〉


回到台北10年了,離學生時代也經歷了一長段時間。在一間行銷公司擔任企劃主管,每當選戰時刻總是公司忙得不可開交的日子。我們正有一個計畫,打造有別於一般公關行銷候選人熱血,具有遠景的形象,而是要讓候選人的真性情還有他對地方鄉土的熱情表現出來的包裝方式。公司將這任務交給了我,因為我夠創意,在上一次選戰成功地打造花蓮縣K黨候選人的廣告,頗受好評,我策劃了30秒的競選廣告,讓該候選人環顧過去自己的建設,還有學生時代的熱情,兩方加起來建立起後山浪子的形象,廣告中候選人第一幕踏在2014年追隨2010年北市路平專案的步伐,在民怨四起的時刻,畫面中出現一雙穩重的健走型皮鞋,接著一滴汗水,音效「強硬的步伐聲」,畫面放大,該候選人只有一句台詞:「在高溫90度的路面上,是未來縣民們的依靠......」,下一幕直接放送到候選人跳進海水,旁白:「一位熱愛沙灘,陽光,擁有赤子之心的鄉子」,下一幕再深山裡的一間音樂餐廳,一個高亢,深情的歌喉帶我們進入了屋內,字幕旁白:「是他可以繼續帶給我們希望。」最後候選人走在縣民大道,畫面切換到我們精選的兩位臨演,一個是戴著國小小帽的孩子,他跌倒了,揉著眼淚,站起來的瞬間,第二位身穿高中制服,手中握著口琴吹送,不時與身旁的友人歡笑,打鬧,滾在黃土似起的舊式馬路,最後,畫面模糊,一個有神的雙眼,奔跑在縣民大道......「我是陳威璋。一位你可以繼續信任的“草地男兒”。」這廣告成功地讓交雜的選戰殺出一條選民可以認可的道路,也讓我ㄧ戰成名,接著不管是大企業的主管要親自行銷,地方、城市的觀光宣傳都找上了公司,我自己也招募了一批團隊在30坪的企劃部內,成為了主管。

我的秘書怡文跟了我4年,第一次認識她是在慶功宴的夜晚,幾位同仁繼續待在會議室聊天,小志接到電話,到了一旁側身說話,聽他的口吻,對方應該是位女的,小志:「我們在喝酒阿。不是很想來我們公司走走?你家很近,來咩~~~“姐”。」姐......我跟小志同歲,他姐應該會在大他個3~4歲也不一定。我腦中因為孤單閃逤了幾秒想追問對方來歷的欲望,但小志馬上說:「成ㄟ,等等有位訪客,是我上一間公司認識的,我認他作乾姐,最近她心情不好,等等一起來跟我們喝一杯。」

約15分鐘後,小志下樓接怡文,她穿的很休閒,棉質的外衣,七分牛仔褲,涼鞋,深框眼鏡,綁馬尾,感覺是些閱歷的女子。但當時她的臉紅的不得了。為了表示出成熟的善意,我遞了杯水,還有一碗菜多一點的羊肉滷給她,我說:「初次見面,叫我小成就好。來,喝碗湯暖暖身,這菜很脆,你會喜歡的。」

「小志常提到你。」這是她第一次跟我開口。

「是嗎?那他有沒有說我單身很久了!」我故作幽默地回她。

她就笑著......

後來我將她推薦,招聘來我們部門擔任秘書,讓這充滿陽剛味的辦公室,至少有個女性,在繁忙工作之於也少有位貼心的人,提醒那群時常忘東忘西的同僚,至於我很少忘記工作上的事,但我十足的工作狂。有一次她約我去看場電影,她說她戀愛了,我當時不以為意,因為她不大可能是我喜歡的女子。後來,在一次下班聚會,她說他失戀了,對方沒打算要娶她,她38歲了,如果在找不到真愛,就隨便找個有肩膀的人靠吧,日子還是得過。也後來,我們去了夜店,我看不懂菜單上的英文,她翻了一下,點了一杯調酒還有一罐Vodka,「成ㄟ,你喝喝看。」我抿了一嘴,「恩......」接著換她喝,樓下的舞池這時人還很少,其實氣氛不像夜店,我轉身看著她,敲著簡訊,拿起調酒內的水果,吃了下去。他一身紅,收起平常上班的眼鏡,細肩,洋裝,深V,我幾乎不敢直視她,她又吃了一口水果。我吞了一口口水。直接把調酒一口乾完。

完了!我對她動心了......

跟她的關係一直以來不是這樣,我跟她說過幾次喜歡的類型,在壓力大的夜晚跟她訴苦。曾被她以年長者的身分教訓,也曾因為一些工作上的創作被她誇讚。但我35歲了,我躺在床上換了幾個姿勢,開啟電腦上她的facebook才發現,原來她是這樣可愛又充滿神秘的女子。

「成ㄟ!」怡文叫了我一聲。「很累嗎?」她說。我不能再想了,這次企劃在想不出來10督選戰的競選計畫看來要拱手讓給其他公司。我趕緊拉起手邊蒐集到的一些報導,一邊抬頭看著她,真美。

我拉起手邊的一篇報導「一個音樂浪者」,看了名子“紅宗”,“紅宗”?我心想,是我認識的那個紅宗嗎?故事主角生於桃園,後來到花蓮唸五專,因為飄盪不拘的個性,休學,到了關島駐唱,沒想到蒼傷的聲音,輕搖滾的曲風紅了起來。「沒錯!是他」我心裡這樣想。

我順手點起一根菸,又看了一下怡文,她按下了電風扇。抽了第一口,想起了17歲生日的那晚。當時我只是逃避台北,遠離父母渴望自由的city boy,開了一間大包廂,砸了1萬多元,辦了一場慶生會,那時喝的許多,我跟紅宗,厚仔一起跑到1坪不大的廁所,尿尿。我正準備開門離去時,被紅宗抓住。「不要跑!是不是兄弟?」我不語,因為真的很茫了,這時他拿出了三根菸,「是不是兄弟?有難同當,有福同享,有菸一起抽。」我們三人齊聚點起了菸,我嗆到了,「在吸一口,像呼吸一樣」紅宗在吸了一口這樣教我。從那夜開始我會了抽菸,我開始去菸攤買菸,開始在心情不好時點起一根,開始認為這是成熟的事情。

一次,在走廊上點菸身後傳來一聲呼喊:「Yellow桑。」是我們的日文老師,我暗戀她很久了,坦白說五專花了兩年,我日文只會「小姐妳好可愛」之外,其他的完全沒概念,但在她的課堂上我總是笑著,傻笑,裝傻,睡覺,作弊,打鬧設法引起她的注意。她快40了,有個女兒,有老公,是師院教書。她是我夢寐以求的女子,是我心目中可以長相思守的伴侶,但是她結婚了。對她沒什麼慾念,但也就想跟她在一起。

我偶爾心煩時會來到紅宗的住處,他的們都不會鎖,帶著耳機練著吉他,「和情人深深一吻,來代替講話好嗎?這訊號已無聲仿有聲,領略時未需解碼.....」我聽著陶醉,點起一根菸,躺在床上說:「ㄟ!宗ㄟ 我喜歡上她了!」他不鳥我,等我轉開電視後約20分鐘,取下了耳機「喜歡就去追啊!怕三小!」,「人家結婚了,我還是學生,而且年紀差那麼多。」我說,「幹!那還說那麼多!」紅宗從冰箱拿出兩罐啤酒,我們就這樣喝著。我們騎著車到了河堤,躺在沙灘上,紅宗沒有旋律的亂彈,我哼著「夢醒了」,「想跟著妳一輩子,至少這樣的世界沒有現實......做你感情裡最後一個天使.....如果夢醒時還在一起,請容許我們相依為命......」唱著投入,發現紅宗不見了......這大概不是第一次這樣了,算了,他的個性就是這樣。總猜不透......

我自己搭了車回到了宿舍,桌上留張紙條:

「勇敢追逐你所要的吧!既然你不是流浪者,但你絕對是可以深愛對方的天使。─紅宗」

後來他就休學了。沒想到這次遇見他是在報紙,是在10年後我感情出現狀況的時刻。

不管了,我心想。

「怡文!我對妳動心了!」我說。

怡文:「恩......」

「帶我去吃飯吧!」怡文。


「好................................................................」









後記:這篇心情紓發是看了藍博洲先生的〈旅行者〉與〈青春〉兩篇文章有感而來。

圖片來源:
http://blog.hangzhou.com.cn/?uid-534548-action-viewspace-itemid-125057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紅顏~*


本來想寫篇短篇小說,影射這兩個月來為情所困之感。我想了很多題材 ,一位終日埋頭苦讀的少年突然戀愛了,一個知名的製作人在不認為自己會在事業如日中天的情況下,愛上一位屬於他過去生命中不可能會愛上的女子,但沒想到當他動心時,才發現自己找到了真愛,原來愛在身邊已久,當他懂得愛時,才體會到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之處的感慨之處。我焦慮了許久,翻了房間的一堆書,就是想不到一個好題材去寫,而且發現構思了一堆的劇情,不就是在寫自己嗎?為何要連自己感情事都要折騰自己。

對一個過了25歲才可能會談戀愛的男人,感情這事對他而言,意味著什麼?他可能錯過了少年時期,可以談場純純之愛的機會,住過校外可能錯過了跟異性同居的機會,他可能會觀察異性,但女人是什麼動物?其實他一點都不懂。在過去的日子,他可以看場電影宣染被壓縮在2小時內,歷經半年、十年,甚至到了黃昏歲月才出現的愛情,劇中的感情可以像速食般的快,也可以像傾城之戀般的刻苦銘心,他看著劇中的情侶,調情、吃醋、玩鬧、等待、想念、思念、爭吵、冷戰、鬥嘴,同床異夢的分手,又像是老情人般地複合。

在過去的日子裡,他也曾經單戀,曾經在中學時期遞封情書後,得知對方答應「先從朋友當起」高興的騎著車狂奔在街頭,喜悅到停在公共電話亭告訴他覺得可以聽他心事的友人。

在過去的日子裡,他曾經癡戀,一無反顧地喜歡不可能的人,他甚麼事都沒做,但就癡癡的等,傻傻的單戀,在小房為她們寫過幾篇詩,跟朋友訴苦,最後的結局是以悲劇的方式在幾次高歌的夜晚,伴隨著酒精與眼淚,讓他的愛消失了......

在過去的日子裡,他曾經看著同窗跪倒在地,為了一段感情苦苦哀嚎,放聲痛哭。他陪了許多朋友喝酒談心,當過幾位異性的知音。當了無數次的電燈泡,聽了不少建言,都被說是「有色無膽」。

他也希望能夠跟口白人生的主角一樣,在規律的生活中突然出現另他動心的女子,愛!也就愛了吧!

但他始終是位沒談過戀愛的人,男女交往的印象僅靠著在當電燈泡的過程中看著一對戀人的互動,牽牽小手,雙眼互看,摟腰,擁抱,故意拉基,或看著分居兩地的朋友,頻繁的通話,敲簡訊,固定的msn視窗,偶爾的心事透漏。他可以看著自己的門號除了家人來電外,沒有任何的社交功能。他可以一個人逛著街,遊玩時看著禮品部卻不知道將手中的禮物,將他的心送給哪位伊人......

他可能也有些缺點,為人詬病。心思不定,想太多,工作狂,對象很多,常看妹,都不行動,沒留點心兒,讓每次的戀愛機會消失在無情的歲月......

這樣一路,他也25了,也要26了,可能這樣下去一輩子的王老五也當之無愧。他可能想說等到船到橋頭自然直,時間到了愛情就會出現,現在以學業與將來的事業為重,感情事別想太多。所以對於愛情,談場戀愛他可能都會想得很多,自己的條件,對方的條件,有關於未來怎樣怎樣。

最後,最後,沒想到他還是動心了,他愛上了她,他原本以為自己已經25歲了可以很理智,但感情始終是感情,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始終年少輕狂。他說不出喜歡對方哪點,說不出為什麼,但就是有點動心,就只是想在她身邊,長長久久。

他開始早起,開始運動,開始更積極的工作,他頻繁的握著手機,開、關、開、關,望著電話號碼,每1秒鐘的思考都會有0.6秒的時間想的是她,他的生活變得與想她密不可分。

他快26了,但他準備出門跟她見面時還會坐在桌上唱著「喜歡」,他快26了,沒談過一場戀愛,卻開始會問她吃了沒,在幹嘛,心情好不好,他開始可以為他了連自己都不要。但他快26了,卻仍是不會表達愛意,追求真愛。

他快26歲了,沒談過戀愛的在說戀愛,沒談過戀愛的,因為愛,這次真淪陷了。





後記:這大概是我打最爛,最沒觀點,最沒修辭性的一篇網誌,突然發現感情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在這當下心情怎樣,我還真不會說了,也說不出來了,也沒辦法用好的文字表達出我的感受。因為我的心真被攻陷,陷落在...

對了...圖片是客家花布,在花蓮看到的紅,想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