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別讓Foucault發笑


1.對於Foucault的誤解

衝著李尚仁教授於1997年評析《臨床醫學的誕生》中譯本的摘要:「過去對傅柯的介紹和理解,經常是哲學式的,把他當成理論家來閱讀。」實際上Foucault早期的知識考古學方法是將焦點關注在知識論的重組和論述形成的轉換過程。至於《臨床醫學的誕生》一書長期被忽略或帶過,按照李教授的邏輯,被忽略是因為,儘管傅柯的理論在文化研究、哲學、文化批評乃至社會理論,都造成相當的影響,但是此書的討論主題與分析方式,似乎較難為這些學科直接娜取應用。

李尚仁:「一般介紹傅柯的二手著作,經常把他的作品定位為「哲學」、「後現代思想」、「後結構主義」,主要都是把他當作理論家來閱讀。」(221)然而,傅柯主要的著作都是歷史研究,而且是有別於常人的歷史敘事方式。我想真正熟析傅柯的知識分子都了解,傅柯當年在法蘭西學院是以「思想體系史」為主來教授與研究。傅柯後來受到了尼采的影響,使用了系譜學(genealogy)對於知識、道德和權力因素之間相互的滲透關係作了更一步的詮釋當然,從《古典時代瘋狂史》的寫作開始,對傅柯而言便是要解釋某個社會價值體系、觀念對於某項事物的認知與實際作為,包括實際上所運作的模式與技術。

可是在早期知識考掘的方法研究階段,尚未充分展露和調查出科學知識在社會實際運作中所展演的策略(strategies)與技巧(techniques)。等到進一步揭露這些複雜關係是直到70年代,傅柯將知識考古學和道德系譜學以及權力系譜學結合起來之時,更能深入地揭露不同的知識體系、道德價值、權力技術、策略、技術、規訓活動在控制、調控和規訓人的身體和精神思想所採用的技巧,分析學校、醫院、工廠、監獄等空間的規訓活動。

2.不是結構主義,不是後現代理論


實際上,傅柯有許多名言,「毛細孔的權力」、「事物的不連續性」、「柔順的身體」或是要求研究者得在細小,不連貫,微不足到的事務中去追索權力的所在。這曼妙的格言向來是傅柯寫作上獨特的修辭風格。但實際上傅柯這樣談不是沒有原因的,就傅柯的考究能力,之所以說事物的不連續性是指出過去的人們看待歷史都過於籠統,過於簡單或是真空了歷史過程中潛在的事件,但這不表明說這些事件都是被社會輿論壓力給壓抑,被主體給吞噬或是不在乎殊異性那樣令後人折磨的誤解;傅柯於〈尼采與系譜學〉一文中明白指出關注於這些事件用意在於要我們了解離我們生活最近,但也最不關心的事物,其實權力是攏照在這種我們看似稀鬆平常的日常生活中,而不是要我們拿傅柯的權力去二度壓榨社會上的不公不義。而傅柯在《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中所指出的「規訓社會」實際上不是指出那樣壓抑的生活,而是要告訴我們:我們現在是生活在怎樣的世界,這世界觀,價值秩序又是怎樣來的,借由哪些制度、知識、環境塑造而成;最終,其實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轉換傅柯的思維去觀察一些人事物,會發現原來社會是藉由這些技術、策略、符號形成一套價值秩序。

3.不單只有「規訓」~~規訓~~~規訓~~~主體性~~主體性~~主體性(回音)
素來許多學長擅長認為傅柯的貢獻在於提出了規訓社會與權力不同面向的觀點,接著反問聽眾「你現在還活在規訓的社會中,規訓的生活無所不在,你無時無刻都受到權力的壓制」,或許還會問「你只是社會建構中的一個結構,你不在是個人,你只是結構中的一份子,毫無自由而言。」聽眾在密閉的空間被古惑,開始回想自己的日常生活,似乎都是在這日子中成長,自然而然的會被塑造成反社會的性格,或無時無刻認為要反抗,要逃離結構,贏得自由。
稍微有進步點的理論家可能會閱讀傅柯的一篇著作Governmentality然後進一步指出規訓的制度配合著國家能力的要求,拓展到國家層次,使得壓抑的社會變本加厲。但筆者無怪於這些學者誤讀,畢竟這篇著作是萃取傅柯在1978年法蘭西學院的演講Security, Territory, Population.其中第四講而來,但英譯本直到2007年才出版,因此,如果真有心將此書13講的內容看完會更了解傅柯的論述方式,是非常歷史性的,且配合著歷史演變,經濟制度的轉型,意識形態的變遷的政治經濟分析,使得早期規訓社會關注於個人的權力觀,演變成關注於人口的生命政治(bio-politics),但生命政治的治理模式也不是停留在《性史:第一卷》、《必須保衛社會》那樣擅長藉由統計學,「讓人活,讓人死的權力」,注意:人對生命的價值會變,對於bio-power的認知會改,人的基本反抗能力也不是藉由早期規訓社會那樣,封閉,調控來確保安全,傅柯在《安全、領土與人口」此系列演講的重點就是在闡述治理的觀點不在是「排置事物以達到最將狀態為目標」,而是得去順應事物,尊重其合宜性,這就是傅柯在《規訓與懲罰》中說的「許多規訓或權力知識之所以讓我們感覺理所當然,就是因為它是藉由人的欲望,藉由人性的認知,看法需求,配合著技術,法律,策略而實踐」因此,看傅柯真是那樣壓抑或是可以簡單說成主體性與反抗那樣簡單嗎?
另外常說明傅柯「權力的眼睛」那樣監視的壓抑式學說,其實也誤解了傅柯其中的歷史眼界。熟析傅柯者可得知,傅柯常常形容,如果要管教身體或是訓練出柔順的身體得看著觀察,監視,觀看,描寫,技術來達到掌握事物的狀態。但這不代表這是壓抑,換言之,這是人類進步的過程之一,也就是自然實證,醫療發展,科學轉變,分類學,統計學等數字出現後,人越來越有能力去掌握事情的面貌,靠著自己有限的力量去了解,體會,觀察,想辦法去解決。
這為何重要?法國知名社會學家Bruno Latour在How to talk about the body?一文中舉了鮮明的例子,「香水試劑盒」;簡單來說,香水盒可能會將香氣分為15個種類,然後讓學徒去聞,去辨識,接著當『自然人』的鼻子熟析這些味道之後,就能開始去應用去分類去調配不同種類的香水。但如果在沒有接受這些訓練之前,人的鼻子是無法這樣機械性的去辨識這些味道,實際上我們人類活著,學習常常就是如此,唸書被授予知識/授能,才可以去應用,老師沒告訴你或交你這些理論,光憑人的大腦(除非是天才自己發現),否則不會被開竅去熟析什麼事情的。相對的,不好的老師就帶你去住套房,告訴你偏狹的觀點,然後去認識這世界,腦中觀點狹窄,自然而然無法對事物有更多的認識。但,會不會有第16種香水的分類方式?答案是會!
所以,換個觀點,fellow潮流,傅柯提供的見解力量如果只能單談他的理論,這只是一種拾人牙慧的行為,變通不出結果來;畢竟傅柯自己就常說:當文本一出現後,就宣告作者以死。但問題是傅柯會變,他的觀察點隨著「歷史」在轉,去變通去解釋,因此才許多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會用傅柯的方式去做實際的研究,去觀察社會;但如果單只停留在理論的應用,什麼都規訓,~規訓~規訓~規訓(回音),那不如別談了,有許多味道你聞不到,也別說你聞的是最香的香水,更省得讓傅柯發笑吧!






參考資料:
Latour Bruno.2004. How to Talk About the Body? The Normative Dimension of Science
Studies.Body Society 2004; 10; 205
李尚仁,1991,〈傅柯的醫學考古學與醫學史:評《臨床醫學的誕生》中譯本〉,《台灣社會研究》:28期。
圖片來源:
http://socialpsychologyeye.wordpress.com/2009/09/28/the-myth-of-mental-illness/

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生命價值與倫理界線:兼論我國死刑存廢的議論



關於死刑存廢的問題,進來引起廣泛的討論。其實這議題並不新,早在15-16世紀就有人文主義者反思歐洲頻繁戰爭中暴力殘暴的過程中這樣血腥又不人道的行為該如何制止。然而當時出現了一個奇特的情形,其實教會早在11世紀末到13世紀教會就曾限制過度的武裝衝突,禁止使用某些武器,從戰必須符合正義原則,在某些地區,某些人(如牧師)之間的戰爭是屬於非法的。但這樣的禁止其實有限,除了不能打自己人之外,歐洲的戰爭轉移到近東方面。人們視為文雅跟仁愛的態度其實是到18世紀新教主張戰爭與暴力的問題不應異教徒或不信基督徒得一視同仁,暴力不在被視為是必要之惡,人們開始發揮人道觀念,生命也獲得了重視。(註1)
的確,生命該予以保障。從一般倫理範疇有幾個思考點:無人能剝奪他人生死的權力,因為你/法官是人,不是神;誰沒有作錯過事情來去證明自己有能力來當這個裁判者。另一點被廣泛利用的是天賦人權的學說,人人皆有生存權,生命應在法律的保障之下得以生存,任何人不得剝奪。因此,支持死刑就是不人道,不文明,暴力,反潮流,走民主退路的行動,另外殺人者可能是因為受到社會化的影響,殺人者不是孤立於社會,殺人行為是社會的產物,因此,無法單純怪罪於他,只能用在社會化的途徑來矯正犯人的缺失。
但我認為支持廢除死刑者的考量並不是支持死刑者反過來想的那樣,因為支持所以是野蠻,保守或不人道份子;尤其是被害者的眼中,在被害之前或之後的日常生活中,或許是醫生,教授,公務員,一般家庭份子,今天突然這樣得衝擊,總是會有些不平衡的心態出現,或許支持廢除死刑者會認為,這種補償心態是不合宜的,畢竟死的不是你,這種抱負的心態只會助長社會的鬥爭。
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謝世民先生於中國時報社論的文章〈堅持死刑的危險性〉中指出「從各種論述來看,這是因為反對廢除死刑者心中有一種非常素樸的、庶民的正義觀和道義觀:惡徒的罪行令人髮指,死有餘辜,讓惡徒活著由我們供養,不啻社會公然背棄了最基本的公平正義,若對他們寬恕,更是對不起受害者及其家屬。對他們而言,殺人償命是天道天理,而廢除死刑等於縱容惡徒、鼓勵犯罪、漠視受害人家屬的傷痛,因此他們很難想像為什麼有人會主張廢除死刑,除非說這些人根本就是邪惡、缺乏同理心、冷血、故作清高之輩,或者頭腦糊塗了,誤把惡徒的人權置於受害人及其家屬的人權之上。」謝教授繼續指稱堅持死刑最大的危險性在於誤判的危險性,也就是說司法體系的判決很大的程度上會有漏洞,今天如果誤判而造成錯殺,將會釀下大錯;今天台灣社會如果繼續壟罩在這種庶民的報復性政治觀加上司法誤判的可能性那將會犯下對生命神聖與不可侵犯的大錯。但筆者認為這篇文章仍有許多爭議之處,見下文分析。
今天贊成廢除死刑的義涵最大宗在於尊重生命的價值的義涵及受到普世人權的影響,人道精神與宗教的憐憫心所使,對於懲罰的技術能夠建立在不破壞脆弱的生命上;不意外的是論點可以從以下幾點分析,第一、無法突破的審判技術,有誤判的可能,如果人死了,什麼機會都沒有了;第二、潛在的差異與歷史記憶:被處死的對象可能依其社會地位,膚色,階級或種族而有差異;第三、刻版,陳舊的思維:例如謝世民教授所稱的「庶民思維」。然而,今天作為反對廢除死刑者也有可能說出一定的論述/真理來去駁斥上述的話語,是否會再淪入或無法轉化出類似大家無法理解,又無法溝通,最終無法突破僵局的困境,依筆者所見,固然是當代社會各行各業潛在著一種故有的價值思維,或是說邏輯思考點也行,而造成所謂共同的共識無法達成最大的主因,而這些都式無法跨越的倫理界線。
什麼是倫理界限?現在媒體或大眾一直在宣稱的「生命價值的高尚」但生命的脆弱性(vulnerability)的概念是怎麼來的?或是說生命又被壟罩在哪些倫理與社會性質上?舉個簡單的例子,是過去胚胎幹細胞研究與繁殖的問題一直遭受到倫理價值的課責,因為研究者製造出來的是生命,如果基於研究的需要而摧毀,或造成這生命任何意外誰要負責?另外這生命是否會被建立在以「工具性」為手段的前提從而忽視了生命的意義,因此英美兩國基本上都有設限胚胎的生命基數例如以14天為基準,此胚胎幹細胞不能超過14天的研究,在14天內必須完成或是摧毀。但,14天跟99歲有差嗎?另一點為人詬病的問題就是人類是否取代了上帝的角色,創造生命改變生命的意義。(註2)

分子生物學者也有相同的困境,其實對於許多科學家而言,技術的問題幾乎可以突破,但無法突破的仍是人世間倫理的價值判斷,儘管後來可能會有所折衷,例如說14天的界線,可是技術的突破就是停在這個僵局無法破展。
在當代死刑的執行也是如此,無論是贊成或反對,雙方都是一股倫理價值得力量,筆者認為這不能用「庶民」價值來比喻,如果從柏拉圖《國家篇》裡面形容得正義來講,蘇格拉底認為以破譯「正義乃強者的利益」的主張(自338C起,塞拉西馬柯)提出,正義乃「兩端之折衷」、「無關善而是出於勢之所逼」(359B-360D)、「不義的生活優於正義者」(360E-361D)塞拉西馬柯:「每一種形式的政府都會按照統治者的利益來制訂法律,……他們通過立法對被統治者宣佈,正義就是統治者有益,違反這條法律就是犯罪,就要受懲罰。……這就是我理解的正義的原則,在一切城邦都適用,正義就是已經建立起來的政府的利益。我想你會承認政府掌握著權力,政府是強大的,因此從中可以正確地得出結論,不管在甚麼地方,正義都是強者的利益。」(338E-339A)所以也無怪白冰冰在記者會上指出要創辦「正義黨」的言論。古典的典籍在此的確又提供我們另一種思考點。
當我們重新思考關於生命價值與倫理界限的問題時,便可推論如果今天技術所無法跨越問題,如果克服了技術問題,是否執行?第二,懲罰的界線在哪?今天繼續把死刑犯以犯罪偏差塑造以要矯正的目的而丟到我們看不見的地方,在一個常人陌生的空間內受刑,受到一定的恥辱,儘管出了社會有也會因為社會的基本觀點而自卑的同時,會比殺了他了解一個生命更高尚?第三,如果社會必須被保衛,人民的財產,權利,生命與安全需要受到保障,每個人共享著脆弱性的同時,從治理的角度去思考,為了人民安全我們得排除哪些威脅,需要作哪些價值灌輸與防範以避免後天的災難/他殺,身體,社會與倫理價值盤旋之間的議題,仍有更大的共識,差異與容忍得突破,而非站在一塊看不清腳底下的事物的高塔,除了匪夷所思無法理解外,更無法清晰地去認識你所見的人事物是什麼樣子。


註釋:
1. 余英時〈工業文明之精神基礎〉,《歷史與思想》。
2. 陳宜中〈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的倫理課題〉,《國家發展研究》

圖片資訊:
http://news.ifeng.com/opinion/specials/votestory/200811/1103_4936_859757.shtml
http://www.bbioo.com/Article/2008/213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