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這就是工作。念書時問銀行上班的朋友,「工作好玩嗎?」,「不好玩,工作就工作,也不要把興趣當成工作。」那時不懂,有錢賺有什麼不好的,但自己工作後才了解,如果你只是做個工作普通,每天被時間制約在室內的工作,那還真是不好玩。過去會認為讀書的生活有趣是因為除了兼職的時間,其餘的時間都是你的,可以自己安排睡眠時間,然後大多的時間就念書,儘想些有意義的事,這種時間過得特別快,也幾乎可以天天不同,儘管充其量只是念念書本。你不會覺得自己特別窮,買書的錢足夠,可以買City-cafe,每月還有ㄧ定的盈餘充當小開銷。
但工作,就是工作,或說特不喜歡辦公室的工作。曾認為自己完美的工作狀態是從早上八點直到晚上十點,ㄧ早進公司即可入定過三小時後才起身,只為了倒咖啡,上廁所。午餐可以免了,我習慣稍微坐著瞇眼5分鐘休息,接著又在極度疲倦的狀態下甦醒,直到傍晚,我可以到公司樓下抽根菸,跟同事哈拉打屁,然後吃晚餐,然後回家。可以很懶的開電腦沒關係,但ㄧ開機所看到的Facebook可以完全是全新的世界直到我幾乎不認識的ㄧ種新穎。
這是我心想完美的工作狀態,然後我的假日可以自動狂睡12小時在出門吃清粥小菜。有時,很不喜歡目前的工作,即使它穩定,即使你可以獲得幾乎是ㄧ年1/3左右的時間無事可做。但我就是極度痛恨這1/3,而且我說過可能超過。我喜歡過度忙碌的幾周可以得到3~4天的無所事事,就把心情調整在輕鬆的狀態,整理郵件,歸檔,把不要的東西丟掉,接電話,偶爾聽主管心情好的打屁閒聊。我已經盡可能的在充實目前職務的飽和度,更盡可能的不斷給自己找事做,朋友會問我,「怎不把時間拿來念書?準備公職。」,「我上班時間讀書讀不下去。」我說。
工作是種生命熱情的延續,如果人的ㄧ生超過1/2的時間需要在職場生活。而目前我人生的ㄧ小步,還在不斷倚賴自己的熱情跟無法跳脫的狀態下僵持,而暫時的沒有多少的自我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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