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會倒回一次,故事會重新登場,那似曾相似,卻又以活躍的姿態翻轉在你面前,扭轉你的記憶那個你認識,你愛過,曾幻想的人跟你睡在一起,雙腳交叉,唇的溫度,舌尖纏繞,這味道很新,是正在進行,毫無距離,沒有私密的純潔又色情的自然。
當愛情變成夢境,醒過來時像偷窺般的回想,細想那親密的環節,「是真的!?」、「那是她的味道嗎!?」
你將它放在心中,夢境像是揭開現實的手段,毫無招架,唯一反擊的方式便是褪去這記憶,等待時間忘記像是被狗仔偷拍的罪狀,證據就是會讓你感到羞怯的記憶。
霍布斯(Hobbes)在《利維坦》(Leviathan)談到,「所有思維表象的根源都是我們所謂的感覺。」無論是從外部接受,自己器官的感受,根植於直接作用在你身心靈上的。而人會「想像」(imagination)除非當你處在禁止的狀態中,停下來了,它也不會運動下去。而一旦我們無法停止,它將繼續運動下去,無論什麼事情阻止它也不能讓它立即停止下來。所以對於作夢在霍布斯的定義來看是種「睡眠運動中的想像」,它反應出部分存在過的感覺,而這感覺卻是你身體內部某些騷動不安引起的(by the distemper of some of the inward parts of the Bady),不同的騷動不安會產生不同的夢,受寒會引發惡夢,如果身體過熱,大腦便容易產生一個敵人的影像,而慾望也會使身體發熱,總之,夢是對我們清醒時的想像的一種叛逆,夢境總是另一種極端的起點。
但霍布斯說了:「在清醒時,我經常察覺到夢境中的荒謬之處外,但在夢中卻不能感受到清醒時思想的荒謬之處,當我清醒時我知道我自己沒有作夢,而當我作夢時,我在夢中認為自己很清醒,對此,我很滿意。」
就放在心上吧!你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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