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 星期二

【動物倫理的疆界】

亞當史密斯《道德情操論》提到我們對於他者的憐憫與同情源自於ㄧ種同理心,這種同理心出自於自身對於善惡的想像,以使我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德行動,讓我們不會去選擇傷害別人,甚至不希望看到其他人因此受到責難。

這份同理心也出自於ㄧ種自愛,以及深怕自我毀滅的想像,驅使我們可以跨越自身的身體疆界,而去同理的面對他者,甚至對惡、苦難與疾病感到恐懼。

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持平的,或是可以建立在上帝或更公正的道德標準來讓我們有想像的空間去判斷。然而,面對動物呢?又或是大多有飼養寵物的家長又該如何面對牠們?或是我們對牠們的照料、職責與使命感其實原本也只是出自於面對人的態度來想像牠們的ㄧ切?所以我得坦承,大多時候我真無法了解我家的貓到底在想些什麼,因為我是人,所以我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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